关于下达2017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04-20
各单位:
2017年教育事业费预算已经校党委常委会通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经费预算已下拨至经费卡中,请各单位派人于2017年4月30日前到主楼108房间领取2017年教育事业费预算通知书。
二、请各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数,在全面预算系统里修改项目测算依据,其中,“三公经费”(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)、会议费、培训费预算需单独报送,如未单独列示上述支出明细项的,一律禁止支出。
三、2016年及以前年度教育事业费中安排的未执行完毕专项项目,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送项目执行情况,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、完成情况、经费支出情况以及项目所达到效果。逾期未报送的,将收回剩余预算。
联系人:李宜臻 电话:68919148
附件: 1. 2017年校内预算三公经费、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表
2. 项目执行情况表
财务处
2017年4月19日